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5日電)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已滿月,衛福部國健署今天公布專案網路監測與實體店面稽查結果,疑似違法案件數2173件,開出處分書共計18件、裁罰金額計新台幣28萬元。
電子煙、加熱菸等新類型菸草產品陸續出現,過去因管制法源不夠周延,日益侵害民眾健康。為遏止違法亂象,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啟動菸害防制法修法,並於今年3月22日起正式實施,全面禁止電子煙、列管加熱菸,同步展開網路監測及實體店面稽查專案。
稽查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台及網路社團等,包含蝦皮購物、露天拍賣、旋轉拍賣、MOMO、Instagram、Facebook、PChome、YouTube、Dcard、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以及自架網站,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廣告宣傳方式加強查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陳妙心今天在稽查結果記者會簡報指出,國健署與22縣市衛生局合作稽查,截至4月21日止,統計各縣市衛生局稽查成果,全國的電子煙及加熱菸實體店面由228家降為54家。
合計監測或稽查6100家件次,其中網路監測共計5495件次,包括電子煙4908件次、加熱菸531件次、其他56件次,至於實體店面共計605家次。
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計2173件。陳妙心表示,正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各縣市衛生局已請行為人陳述意見,各縣市衛生局完成裁處行政程序部分,開出處分書共計18件,裁罰金額計28萬元。
此外,稽查發現實體店面懸掛招牌與實際販售商品不符合以及網路賣家刊登不實商品圖片等情形,其中經地方衛生局行政調查後,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以第15條第1項第2款販賣電子煙與其組合元件為最多、占違規樣態類型67%。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鍾起惠分析網路監測數據表示,比較新法上路前後的網路販售電子煙、加熱菸手法,電子煙業者更加規避品牌名稱,僅剩口味或香型可約略看出是煙彈的種類,甚至只有熟客才能下單,零組件、收納裝飾相關產品成為網路販售的主力,不排除藉由私聊得知更多產品。
隨新法上路,加熱菸在內的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目前尚無廠商通過評估;另外在校園部分,與教育部合作,針對大專院校等各級學校進行無菸校園查處。(編輯:張雅淨)112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