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嘉市府、大業國中 校方:已完成行政處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9日電)嘉義市大業國中108年爆發師生互毆肢體衝突事件,監察院調查認為處理程序有違失,糾正嘉市府及校方;市府表示,已請學校確實依法完備程序,校方回應已完成行政處分。

監察委員葉大華今天表示,嘉義市大業國中民國108年爆發師生互毆肢體衝突事件,但校方行政調查結果未審酌關鍵證據,得出與司法判決相反結論,調查及處理程序有違失,監院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大業國中。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指出,學校獲悉這起事件後,確實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啟動調查程序,對於疑似體罰事件,校方已完備調查程序,市府也轉請教育部報結,這名老師已於109年經刑事判決,學校也依法懲處,這名學生早已畢業,學校也落實輔導轉銜機制。

對於監察院糾正部分,嘉市府已請學校確實依法完備程序。

大業國中指出,尊重監察院指正,校方對於任何疑似霸凌或體罰事件,勿枉勿縱,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為優先,對於4年前發生事件,當時依程序完備調查並完成行政處分;4年來,學生已就讀高中,就學穩定成績優秀,教師也熱衷教學、專心教育,請社會大眾給予空間,讓師生皆能專注教學與學習。(編輯:陳仁華)11206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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