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春節將屆,消基會今天發布隨機採樣檢驗20件臘腸,保色、防腐的亞硝酸鹽都沒檢出;但飽和脂肪標示有5件、鈉有1件含量超過允許誤差上限,建議主管機關標示值應重驗,確認應罰。
鎖定春節常用食品臘腸,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布去年12月間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傳統市場、連鎖通路、肉製品專賣店、食品行、餐廳及網路平台隨機採樣20件,其中15件為包裝品、5件為散裝,進行與人體健康有關的亞硝酸鹽、飽和脂肪、鈉等成分檢驗。
針對食入過量會致癌的亞硝酸鹽,消基會指出,肉類製品用於保色、防腐之用,可抑制肉毒桿菌形成及抑制脂肪酸敗,這次20件樣品都沒有檢出。
不過,消基會檢驗發現,扣除5件散裝無須做營養標示,其餘15件樣品,飽和脂肪有5件的檢出含量,超過現行規定「小於或等於120%標示值(正20%為允許誤差值」,鈉含量有1件超過現行規定「小於或等於120%標示值」。
消基會主張,以上飽和脂肪及鈉攝取過量,對人體健康有負面影響,含量超過法規上限者,有待主管機關確認是否有標示不實情況,若經查證屬實,應依「食品安全衛生法」規定,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若以臘腸每條約60公克,含量最高的樣品計算飽和脂肪酸,食用1條臘腸約攝入9公克的飽和脂肪,占男性每天建議攝取量上限近1/3,女性則占每日攝取量的1/2。
消基會指出,若以臘腸鈉含量最高的1415毫克樣品計算,食用1條臘腸約攝入849毫克的鈉,已是每天建議量的1/3。因此消基會呼籲消費者食用時留意,淺嚐即可。
產品標示方面,消基會發現4件標示違反規定,包含3件沒有在包裝上標示效期或重量,1件散裝樣品沒有在販售處或商品上標示豬肉原產地;主管機關應於確認後依食安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李亨山)11302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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