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須提身障甄試名額 教部:尊重評估開缺系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教育部今天修正發布「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範各大專自114學年度起,都須提供名額參與身障生甄試招考。教育部表示,由哪個系開缺、開放的障礙類別,尊重各校評估。

教育部宣布修正「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114學年度起(民國114年8月)專科以上學校除了被公告為專案輔導外,都須提列名額參與「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管道,115學年度的甄試(115年3月左右考試)適用。

身障生甄試由「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自辦學科考試,部分校系會加考術科。113學年度共有112所大專(全國大專約155校)開出名額,全國共有3383人報名,障別以學習障礙1175人最多,其次是自閉症932人。

教育部以文字向中央社解釋,未來各大專都要提列身障生甄試名額。但各校開缺數量、系科別、開缺障礙類別,仍尊重學校評估後自主提報。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特教委員會副主委張羽柔表示,過去參與身障生甄試的科系有限,也不見得是身障生適合、有興趣的科系。她舉例,有些學校把名額開在中文系,但學習障礙生書寫常有困難,往往難以適應中文系課程。如果科系選擇不夠多元,將導致學生無法適性選擇。

張羽柔表示,障礙程度較輕、智力較沒受影響的學生,為了讓自己有更多元的選擇,往往須投入一般生的入學管道。身障生在學測、分科測驗沒有加分,只能依自身狀況申請延長時間、人工報讀等應考服務。

張羽柔希望修法後,能讓更多系科開出身障生甄試名額,考場服務也可以更有彈性,讓身障生都能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科系,有更好的人生發展,而不是被迫「考到那,就塞到那」。(編輯:管中維)113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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