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號日前傳出失聯,疑似因非法售油給中國漁船遭大陸方面查扣。漁業署今天說,如查獲屬實,依「漁業法」最重將撤銷漁業執照,並追繳補貼款。
漁業署發布新聞稿,針對大進滿8號疑非法售油事件持續查證中,如查獲屬實,依「漁業法」最重將撤銷漁業執照,並依「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追繳補貼款,另違法行為已涉犯刑法詐欺罪、懲治走私條例等刑法相關規定,將移送相關機關嚴處。
漁業署說,自民國96年1月1日起,漁船以所裝設航程紀錄器(VDR)記載的實際作業時數乘上主機及副機馬力數再乘上0.18公升,以申購漁業優惠用油量。
漁業署說,漁業用油免徵貨物稅、營業稅及享有政府補貼款,漁業署每月檢核VDR資料,如有異常航跡的情形,相關資料函送海洋委員會海巡單位加強注檢,並請司法單位偵辦。各縣(市)政府也不定期與海巡單位併同查核轄區漁船加油站,如有異常購油情形,也會蒐證後函送司法單位偵辦,防止不肖漁民流用油的情事。
漁業署表示,政府補貼漁業優惠用油,是為減輕漁民作業成本,特別是在目前中東情勢致油價高漲期間,中油向國外購油成本高漲,如有不肖漁民違法流用漁船用油,政府體恤漁民補貼漁業優惠用油美意盡失,並影響正常漁民作業權益,呼籲漁民切勿從事非法流用漁船油行為,以免違規受罰。(編輯:李淑華)115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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