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案須先通知秘書 曾玟學質疑鍾東錦濫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0日電)無黨籍苗栗縣議員曾玟學表示,接獲苗栗縣政府公務人員反映,各局處被要求辦理各鄉鎮為民服務案件時,事先通知各轄區秘書聯絡人,苗栗縣長鍾東錦有濫權之虞。

曾玟學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收到苗栗基層公務員信件披露,苗縣府近日通報各單位,「為應業務需要,請本府各單位自即日起,辦理各鄉鎮市為民服務案件時(例如:工程會勘、社會救助、陳情案件等),應事先主動通知各轄區秘書聯絡人參與,以利後續案件進度追蹤」。

他說,公務員不懂事先通知意義在哪?監督案件是否依法行政?或監督承辦人是否按縣長意思辦事?或能事前向被檢舉人通風報信?工程會勘利益牽扯非小數目,辦理陳情案也有個人資料外洩疑慮,陳情人還要冒著被監督或秋後算帳風險,誰還敢相信政府?

曾玟學表示,鍾東錦做法是要全盤掌握所有事,從苗栗縣議會到苗縣府所有人都要抓在手中,但「縣長不是國王」,呼籲鍾東錦讓各業務單位秉持專業與公務員尊嚴為民服務,切勿濫權、隨意擴張權力。

苗縣府新聞發言人陳怡樺說,苗栗幅員廣闊,設各鄉鎮市秘書群初衷在於協助縣府公務體系與地方橫向聯繫溝通,提升解決地方事務效率。

她說,縣府公務員辦理為民服務案屬於公共事務範疇,本應公開透明、知會地方鄉親,也有助於杜絕以往民眾詬病的行政機關黑箱作業等疑慮,希望外界正面態度看待,日後也會加強團隊內部說明,避免不必要疑慮。(編輯:李明宗)11201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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