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4日電)台中捷運遭吊臂砸破隔音牆釀死傷,台中市勞工局今天表示,近日稽查台中捷運、台74號道路沿線設有塔吊的32處工地,其中17處工地共計被開罰222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台中捷運隔音牆10日遭建案吊臂砸中,造成1死10傷,市府勞工局日前針對已列管轄內設有塔吊的營造工地,邀請業者參與相關作業危害預防宣導,並陸續展開塔吊作業專案檢查,稽查結果並於今天公布。
台中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工地所設塔吊如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屬職安法所稱的危險性機械,應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檢查合格後才能使用,並應具備業界俗稱的「1機3證」,才可從事起重吊掛作業。
張大春說,「1機3證」包含危險性機械檢查合格證、操作人員合格證(技術士證)、吊掛作業人員合格證等,同時提醒業者在從事吊掛前,應落實每日自主管理檢查,確認吊掛作業半徑,更應防止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並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的安全措施。
台中勞檢處長邱怡川近日也率隊,針對台中捷運沿線、台74號道路等周邊32處設有塔吊的工地加強實施檢查,結果有17處工地共計被開罰222萬元,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外還針對現場有立即危害勞工之虞部分工程也停工8處。
勞檢處提醒,如未經勞檢機構准予復工就使勞工作業,依法得將相關人員移送地檢署查辦,後續將面臨相關刑事責任,呼籲廠商及施工單位,莫存僥倖心態。(編輯:郭諭儒)112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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