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施工安全 勞動部:2週內檢查興富發30處建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5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考察興富發建設於台中工地塔吊吊臂掉落導致列車撞擊事故案。勞動部表示,已採取多項措施減災,包含在2週內勞檢興富發公司所屬施工中30個建案等。

台中捷運10日撞上興富發建案從高樓掉落的吊臂,最終造成1死10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已採取減災措施並列管嚴辦,相關措施包含,針對全國設有固定式起重機(塔吊)的營造工地,於1個月內完成專案檢查;與直轄市政府合作,促轄區勞檢機構清查鄰近軌道營造工地,並與地方交通主管機關合作,配合落實交維計畫。

職安署指出,針對肇災公司全國各地建案,除5年內經檢查對有立即危險之虞部分處以局部停工56次外,並核實裁罰;已要求勞檢機構清查興富發公司所屬目前施工中30個建案,於2週內完成專案檢查;對全國重大工程亦會依風險等級,透過各部會合作,持續強化監督檢查。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今天也透過新聞稿表示,依職安署近年「勞動檢查統計年報」顯示,民國105到110年間,與「起重機械」有關職災平均每年144件,其中108、109年略降,110年又增加。

新聞稿指出,塔吊作業前、中、後3階段皆有相關規範。第一階段塔吊作業前,應確保操作人員具備相關證照,塔吊本身亦須經過定期維護和檢修;並制定安全吊裝計畫,考慮重量、重心、吊掛方式和路徑等,建立作業範圍內安全區域,訂立緊急應變計畫,確保工作人員熟悉。

第二階段塔吊實際作業時,應避免在惡劣天候下作業,在荷重限制範圍內操作,施作時監控觀察機械穩定性、吊裝過程平衡,密切關注周圍安全情況,且施作人員應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

在進行塔吊使用後的第三階段拆卸工作時,應先擬妥安全拆卸計畫,包括拆除工序、安全標準以及所需設備等,並應指定監督人員監督指揮拆卸過程,確保按計畫執行;期間也須確保作業區域淨空無人逗留。

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也表示,將辦理提升移動式起重機關鍵零組件保養維修能力輔導,目標輔導50家以上機械維修廠,提升維修保養能力及評鑑作業。(編輯:張雅淨)11205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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