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7日電)高雄4名家長今天出面指控鳳山某國中籃球隊林姓教練,以曲棍球棒打5名體育班學生,並罵學生「禽獸」、「豬狗不如」,家長也質疑每月繳交的2000元隊費遭教練濫用;校方表示,體罰案調查中,隊費使用則屬球隊自主營運。
人本基金會今天上午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此校家長會長簡先生表示,自己1月初與籃球隊員詢問運動設施狀況時,意外從學生口中得知林姓教練不當體罰學生;他通報校長後,林姓教練也坦承自己打學生,但後續校長卻要自己撤回體罰檢舉、辭掉家長會長。
「吹哨者變成罪人,提出問題的人不斷被檢討」,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說,學校不要再躲在家長後方,校長只會喬事、教育局的縱容造成此校體罰頻傳。
人本基金會要求,此國中應解聘林姓教練、高市教育局應將校長停職查辦,更應追查此校體育班多次發生曲棍球棒體罰事件、校方失職責任。
簡先生表示,學生描述1月初因在課堂上用水槍噴黑板也噴到老師,原本要被記過,但林姓教練介入說自己要處理,並要學生選擇被記過還是被打,「那天我知道的時候已經離被打10多天,還有學生手上有打痕、腫脹。」
另名學生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是5名學生之一,自己因拒絕簽下校方提供的「切結書」(內容指稱林姓教練無不當管教、體罰,並指稱家長會長違法私下錄音等),造成孩子從出賽名單被剔除。
記者會中,1名家長指出,林姓教練提出的隊費支出明細表漏洞百出,一下子赤字2萬多元,新版本又變成結餘8萬元;林姓教練一手向家長收取出賽食宿交通費,一手向學校拿出賽補助費(食宿交通補助),且從來沒有退費。
此校劉姓主任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針對校內教練疑似不當管教案,校方已依規定召開校事會議,決議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調查事情原委,目前正在調查程序中;籃球隊隊費使用,因屬課後性質,校方尊重球隊家長後援會相關決議,後援會已訂出相關準則。
劉姓主任另外提及,校長未要求遭體罰學生簽「切結書」,也未要求家長會長簽署撤銷、辭職等文件;校長透過文字回應,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委請律師進行法律訴訟處理。
不當管教與隊費疑慮事件也造成家長對立,今天上午約30名球隊家長聚集在學校廣場舉牌支持教練、學校,這群家長表示,有心人士抹黑教練,讓球隊軍心渙散,這群家長也質疑吹哨者居心叵測。
1名家長接受媒體聯訪時激動表示,「教練很愛學生,一切皆屬正當管教,沒有體罰這件事,教練的管教我們都知道,也很支持。」
另名擔任後援會財務委員的家長表示,籃球隊練球時間很長,教練除了領學校的代理老師費用,後援會也支應每月3萬5000元教練費,每個月2000元隊費,除了付教練費,還有助教費、報名費、器材等支出,多數家長都相當支持。(編輯:陳仁華)11303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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