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與里長候選人送快篩涉賄選 桃檢約談後交保

中央社  / 桃園市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6日電)桃園市某議員候選人、某里長候選人及樁腳,7月涉嫌在活動中贈送快篩及垃圾袋,桃園地檢署約談3人及20名證人到案,認為3人犯嫌重大,諭知以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吳怡蒨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通知被告3人及證人20人到案。

桃檢指出,某市議員候選人及某里長候選人為求當選,7月間以舉辦活動名義,發放給在場選民一人一袋禮品,內有快篩及垃圾袋,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桃檢表示,檢察官訊畢後,認為2名候選人及1名樁腳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因而諭知被告3人各以新台幣20萬元、15萬元 及10萬元交保。

根據了解,議員候選人與里長候選人雖坦承送快篩劑,但強調是為了防疫之用,並無賄選之意,沒想到遭人曲解成賄選。(編輯:李錫璋)1111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