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控陳日君等違反社團條例 法庭裁定罪成

中央社  / 香港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5日電)香港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陳日君樞機及基金秘書,被當局控告違反社團條例,法院今天裁定各人罪成,各被罰款港幣4000元(新台幣1萬5765元)或以下。

「612基金」在「反送中」運動爆發期間成立,透過籌款支援被捕抗爭者,比如聘請律師及打官司。5名信託人除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還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和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基金秘書是施城威。

當局其後起訴陳日君等6人,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基金」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時間內遵從香港社團條例的規定,為基金註冊。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6人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據報導,裁判官宣讀判詞時指出,認同控方指「612基金」在成立至解散,一直有運作,包括舉辦記者會、租辦公室、與公眾及其他組織有交易來往等,是一個以基金模式運作的社團,而社團條例已清楚列明,本地社團成立後一個月內,要申請成立或豁免申請,否則屬犯罪,但基金從來都沒有遞交。

法官裁定陳日君、吳靄儀、何秀蘭、何韻詩及許寶強各罰款4000元,施城威罰款2500元。

據報導,吳靄儀在庭外表示,今次是首起涉及「社團條例」註冊申請的案件,結果關乎社會上其他人和團體組織等的待遇和處境,認為對港人結社自由非常重要,會在研究判詞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陳日君則表示,這起案件與宗教自由拉不上關係,看不到對香港的宗教自由有何損害,希望大家不要太強調他宗教人士的身份。

2019年6月泛民主派團體發起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超過100萬人和平上街示威,惟港府仍拒絕撤回條例修訂,市民集會期間,警方更施放催淚彈及武力驅趕人群,觸發嚴重警民衝突,其後更演變成大規模抗爭運動,逾萬人被捕。

「612基金」去年停運,今年5月警方依國安法拘捕基金5名信託人,當時警方指他們涉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實施制裁,涉嫌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

另外,基金5名信託人及施城威被指沒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基金註冊,各被控告「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

本月初,警方在機場拘捕38歲的施城威,指他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施城威其後獲准以港幣10萬元交保外出候查,同時交出旅行證件,明年2月向警方報到。(編輯:陳沛冰)11111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