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證交法修正草案 持股5%股東須申報

政院提證交法修正草案  持股5%股東須申報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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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2日電)為了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更公開透明,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為5%,並給予緩衝期,自公布後1年實施;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183條草案。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院長蘇貞昌會中裁示指出,這項修法能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能更公開透明,符合國際趨勢,同時也有助強化證券業者與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對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有其必要。

金管會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修正重點包括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為5%,以利健全大量股權取得揭露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

同時為有利相關配套法令訂定或修正,以及實務運作的調整,因此給予緩衝期,將自公布後1年實施。

另外,為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草案規範,上述機構違反規定的罰鍰上限由新台幣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編輯:潘羿菁)1111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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