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案 行政院:法院未否定不予換照實體理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1日電)NCC在2020年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但北高行昨天撤銷此處分。行政院今天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判決其實沒有否定不予換照的實體理由,而是認定NCC程序上有瑕疵,要依照法院見解重為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宣判,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02年對中天新聞台作成不予換照的行政處分。NCC昨天晚間對此表示感到意外且遺憾,將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今天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尊重獨立機關做出處分,但外界應正確理解北高行的判決內容。

羅秉成說,原告中天其實一共提出3項請求,包含要求判准換照、賠償新台幣約80億元的損害,以及撤銷原處分,但北高行其實只准1項、駁2項,也就是撤銷原處分。

羅秉成說,北高行判決認為,NCC在2020年審查換照過程出現程序爭議,相關評分標準應該要用2018年修正的評分表。

他表示,NCC相關的程序瑕疵可以補正,法院並沒有否定NCC不予中天換照的實體理由,各界應該要正確理解判決本意。(編輯:楊蘭軒)11205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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