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誤緝毆傷民眾遭糾正 警方將強化督導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高華謙新北16日電)三重分局員警誤認通緝犯並毆傷黃姓民眾,監察院通過糾正,三重分局對此表示尊重及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並強化督導;黃男則表示,很感謝監院為無辜民眾伸張正義。

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江姓警員在民國111年9月20日晚間埋伏抓捕通緝犯時,誤認路過的黃姓男子為通緝犯,翁姓警員當時身著便服且盤查黃男時未出示證件,黃男以為遇到歹徒而反抗,遭翁姓、江姓警員壓制受傷,扭打過程中翁姓、江姓警員也受傷。

由於翁姓、江姓警員當時並未利用隨身攜帶的小電腦立即查證,且將黃男帶回派出所後,翁姓警員又大力拉扯黃男手銬,導致黃男感覺痛苦,違反警察人員使用警銬規範。

三重分局事後坦承「抓錯人」,並公開向黃男及社會大眾致歉;針對黃男提告部分,依法受理調查,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翁姓、江姓警員記過調職、所長連帶處分。

監察院調查,三重分局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未能發揮效果,流於形式;三重分局未盡指揮、督導及考核轄區各勤務執行機構之責,導致員警執行勤務時有損民眾權利,因此,監察院通過糾正案,糾正三重分局並要求新北市政府移送翁員到懲戒法院處理。

三重分局表示,翁姓員警於111年9月間將民眾誤認通緝犯一案經監察院審議通過糾正案,分局予以尊重,等收到監察院糾正函文後將研議辦理,分局目前已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並強化督導。

至於監院就翁姓員警的重大違失行為,要求新北市政府移送懲戒法院處理。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目前還沒收到文書,等到收到後會再研議辦理。

遭員警毆傷的黃男向中央社表示,很感謝監察院為無辜民眾伸張正義,目前他提告的部分仍在司法程序中。對於監院要求新北市政府移送翁姓員警到懲戒法院處理的部分,他表示「很合理」,因為做錯事了就要接受懲罰及承擔後果,給受害人一個交待。(編輯:方沛清)11205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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