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總統:尊重盼配套完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日電)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總統府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更加完善。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下午表示,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更加完善。

郭雅慧說明,憲法法庭判決認為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進一步說明,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民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編輯:林興盟)11309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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