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有條件合憲」 賴清德:尊重司法審判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有條件合憲」 賴清德:尊重司法審判 | 華視新聞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針對王信福等37人聲請審查死刑相關規定之合憲性,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20)日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

郭雅慧說明,我國迄今未廢除死刑,這次憲法法庭判決認為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進一步說明,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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