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4日電)高市環保局近期獲報有槽車偷倒水肥,經派員跟監今天當場逮捕現行犯,並依廢清法規定查扣作業車輛移送法辦,後續將可依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以下罰金。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近期接獲民眾陳情,楠梓及橋頭區巷弄內有槽車偷倒水肥,經成立專案小組,透過陳情人提供影像,確認行為人利用水肥車及軟管傾倒水肥至道路旁污水下水道人孔內違法行為,且其車身更標示某間環保企業社。
專案小組掌握水肥車停放位置與行車路徑,跟監多天後,今天當場在鳳山區自立街與中山西路172巷口前查獲水肥車非法傾倒水肥,環保局人員上前取締後確認行為人未經許可非法收受家戶水肥,任意隨機傾倒,環保局當場會同轄區派出所,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查扣水肥車,並將依違反同法規定送辦。
環保局今天發布訊息指出,後續將持續追查行為人是否仍有收受其他事業單位廢棄物,一併依違反廢清法相關規定辦理,依規定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高雄市環保局長張瑞琿呼籲,事業單位應取得清除、處理許可證,才能從事相關行為,不得有無許可擅自受託清除、處理及任意棄置行為。(編輯:郭諭儒)11110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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