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騷擾毆打前女友 63歲男成彰化跟騷法被判刑首例

中央社  / 彰化縣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9日電)田男與女友分手後,用通訊軟體打電話、傳簡訊給前女友,前往女方住處並持柴刀恐嚇要殺人,又毆打前女友,違反跟騷法遭法院判刑7個月,田男也成為彰化首例跟騷法判刑被告。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63歲田男與女友分手後心生不滿,今年7月10日上午使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打電話和傳簡訊給對方,下午前往前女友彰化二林鎮住處找人,田男發現前女友不在家,又前往女子位在彰化芳苑鄉的工作處所找人。

田男從下午等到晚上等不到前女友後先返家,心有不甘的田男當天晚上又持柴刀前往工作處所找人,在現場出言恐嚇說要殺死前女友,女子當時聽到躲在附近房子不敢出來。

田男見前女友遲未出現,7月11日上午又持柴刀闖入女子住處,持刀對前女友揚言「我要殺死妳」,待到下午才離開;但田男隔天上午又開始用LINE撥打電話跟傳簡訊給前女友,直到晚上8時左右才罷休。

檢方查出,田男7月14日至16日多次用LINE撥打電話跟傳簡訊給前女友要求見面被拒,7月17日跑到前女友工作處所說要談判,一言不合於是毆打被害人,造成女子頭部、臉部擦挫傷,田男變本加厲,繼續打電話傳簡訊,女子不堪其擾報警求救。

田男所為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遭檢方起訴,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為,田男不思理性處理感情困境,卻反覆跟蹤騷擾被害人,使女子惶恐度日,且至今仍未和解,審酌田男表達懺悔且說不會再找被害人等語,尚知反省,因此依跟騷法攜帶凶器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110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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