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刀刺、熱湯燙4歲兒 檢起訴建請法院重判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台中市林男與曾女原為夫妻,2年前共同養育當時才4歲兒子,涉嫌以毆打、水果刀刺傷及麻油雞熱湯澆灌嘴部等方式虐待,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家暴法將2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7歲林男與28歲曾女與原為夫妻關係,並育有1名4歲男童,雙方於民國111年1月17日離婚。

男童出生後,先由林男的父母照顧,於109年6、7月間,由林男與曾女接回台中市南屯區的租屋處照顧,林男於110年5月起至110年11月止,在住處以徒手、衣架毆打、腳踹、熱水澆燙或是以手機丟擲等方式傷害凌虐男童,造成全身多處受傷。

曾女則是在109年9月至110年11月止,以手持課本體罰、衣架毆打、水果刀刺傷、徒手掌摑、手機丟擲甚至麻油雞熱湯澆灌嘴部等方式,傷害凌虐男童造成全身多處受傷。

案經男童非同住親人懷疑他遭受虐待,於110年11月15日協助送醫並通報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局獲報後緊急安置男童,並委由律師提告林男與曾女。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驗傷報告等證據,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罪嫌將2人起訴,並審酌2人將男童作為情緒發洩的工具程度,建請台中地方法院從重量刑。(編輯:卞金峰)1111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