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雲林縣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2日電)雲林地檢署今天再查獲4件賄選案件,其中斗六市光興里長塗姓候選人的丈夫許姓男子,為使妻子當選,進入選區內大樓逐戶敲門現金買票,檢方認為許男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接獲斗六市光興里塗姓里長候選人的丈夫許姓男子涉嫌賄選,專案小組昨天陸續通知相關選民到案說明,並拘提許男到案說明。
偵查庭上,部分選民繳回賄款。專案小組調查,許姓男子以每票1000元的對價,進入選區內大樓逐戶敲門拜訪,向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因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檢方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新聞稿提到,另3件賄選案分別為,大埤鄉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的丈夫陳姓男子,涉嫌以每票1000元的對價,向選民交付賄賂,專案小組通知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陳男及選民等9人到案說明,並查扣賄款現金9000元;檢察官訊後,陳男以30萬元具保候傳,其他人無保請回。
檢方表示,水林鄉嚴姓鄉民代表候選人透過吳姓樁腳以每票1000元的對價,向該選區選民交付賄賂,檢方通知嚴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吳姓樁腳等12人到案說明,訊後吳姓樁腳5萬元交保候傳,嚴姓鄉民代表候選人限制住居。
另外,檢方上月28日偵辦北港鎮蕭姓鎮長候選人的親屬蕭男、服務處林姓男主任、前司機及志工等人,涉嫌以茶葉賄選案,擴大追查後發現雲林縣蔡姓縣議員候選人疑涉案,今天通知蔡姓縣議員候選人到案說明,訊後以50萬元交保候傳。(編輯:唐聲揚)11111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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