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倒數 苗地檢署再查獲3起現金賄選案

中央社  / 苗栗縣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九合一選舉明天投票,苗栗地檢署再查獲大湖鄉民代表、造橋鄉民代表及後龍鎮里長選舉3起現金賄選案,其中里長選舉每票新台幣3000至5000元買票,均依法送辦。

苗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大湖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昨天傳喚大湖鄉詹姓鄉民代表候選人、3名樁腳及選民5人到案說明,扣押現金10萬9600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詹姓候選人及樁腳等4人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其中候選人與張姓、黃姓樁腳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目前待法院裁定;胡姓樁腳因無羈押必要,以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選民均請回。

另外,檢察官邱舒虹指揮竹南分局偵辦苗栗縣後龍鎮李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3000至5000元賄選案件,經傳訊候選人、2名樁腳及選民6人到案,認為李姓候選人及樁腳等3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其中李姓候選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交保10萬元;2名樁腳因無羈押必要,分別具保1萬元、10萬元;其餘選民均請回。

檢察官呂宜臻指揮竹南分局、苗栗縣調查站,共同偵辦陳姓男子陳涉嫌以每票1000元為某造橋鄉鄉民代表候選人賄選案件,專案小組23日通知收受賄賂之選民2人到案,陳男當天因故未到,24日才至竹南分局說明案情,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性,諭知10萬元交保。(編輯:卞金峰)11111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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