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新竹縣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5日電)新竹縣新豐鄉鄉長許秋澤與劉姓主秘等12人涉聘用清潔隊員收賄案、醫療口罩採購圖利案等,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全案偵查終結,將12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新竹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檢察官葉子誠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新竹縣新豐鄉公所聘用清潔隊員收賄案、醫療口罩採購圖利案,認定許秋澤等12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昨天偵查終結將12人起訴。
檢方表示,民國108年8月間,1名黃姓男子為讓兒子能進新豐鄉公所清潔隊工作,請託新豐鄉池和宮王爺廟郭姓主任委員向許秋澤等探詢,得知成為清潔隊員的價碼為新台幣50萬元,在獲許秋澤允諾後,黃男將賄款50萬元交付給許秋澤,黃男的兒子順利錄取。
有關新豐鄉公所醫療用口罩財物採購圖利案,檢方指出,鄉公所為贈送醫療用口罩給鄉民,今年4月經鄉代表會同意,採購醫療用口罩4萬4000盒,經費共約880萬元。
檢方表示,與鄉公所有小額採購合作關係的施姓業者得知後,向許秋澤表明有意願投標,因彼此熟識,許秋澤指示劉姓主秘、許姓課長「盡量給施做、分數可以打高一點」等語,並討論以評選方式決定得標廠商。
口罩採購案進行招標,檢方指出,劉姓主秘派許姓課長擔任評選委員會召集人,藉此涉嫌操控內聘委員在評選階段時給予高分,得以出線。
檢方表示,許秋澤、劉姓主秘、許姓課長等人明知以此方式操控採購,已顯然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施姓廠商也明知此情違法,仍基於圖利犯意聯絡,由施姓廠商透過關係,輾轉找到符合資格廠商進行投標。
招標期間,檢方指出,劉姓主秘、許姓課長等人不僅涉嫌擅自洩漏需求規格文件且竄改內聘委員的評分,使涉案廠商成為唯一得分及格者得標,鄉公所於9月依約給付價款879萬9900元。
檢方表示,許秋澤、劉姓主秘、許姓課長、施姓廠商等12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法官並裁定許秋澤、劉姓主秘、許姓課長、施姓廠商等4人繼續羈押。(編輯:戴光育)11111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