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孔子後代孔姓男精神科醫師被控利用看診獨處機會,涉分別對2名女病患性騷擾及指侵,一審就性侵部分,判刑4年。孔男今天開庭後表示,不認罪,女方要求和解金500萬元無力支付。
涉案的孔子第74代傳人孔姓精神科醫師,他曾在益智節目「金頭腦」參賽2次獲得冠軍。本案部分,另涉性騷擾部分,經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調解成立,且經當事人B女撤回告訴,因此不在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範圍。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孔男在庭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涉性侵案部分,他仍否認犯罪,之前有開調解庭,女方要求賠償新台幣500萬元,他無力負擔;全案辯論終結,定於112年1月17日宣判。
依據一審判決書,涉性侵案部分,孔男於民國110年4月16日上午10時許,因看診而與A女有獨處機會,他在未詢問A女意願下,強吻並觸摸對方,A女驚嚇反覆表達拒絕、閃躲,但孔男仍指侵得逞,後因A女強烈抵抗撞倒點滴架,孔男才停手,A女趕緊逃離現場。
一審合議庭認為,根據證人所證,A女事後不時感到不安、害怕;A女在偵訊及審理時,因回想此案情節的情緒反應,足見A女身心受創程度。
一審審酌孔男始終否認犯行,一再扭曲事實,未與A女和解,也未取得A女原諒,犯後態度甚差,毫無悔悟之心等一切情狀,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編輯:張銘坤)11112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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