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基隆市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9日電)基隆市立暖暖高中國中部去年12月舉行月考,有老師不滿同校另一名老師洩題給任課學生,在LINE群組以「李人渣」辱罵對方,法院審理後,判處罰金新台幣3000元。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原告和被告原為基隆市立暖暖高中、國中同事,原告也是暖暖高中國中部一年級3個班級生物課代課老師。暖暖高中國中部一年級去年12月2日上午舉行自然科(生物)月考,被告不滿原告洩題給原告任課的學生,去年12月6日晚間6時許在住處,透過通訊軟體LINE群組「暖暖高(國)中部」,以「李人渣」等留言方式辱罵原告。
被告在法院審理時坦承以「李人渣」等留言罵原告,但辯稱是一時氣憤,沒有公然侮辱的意思。
法院表示,被告在「暖暖高(國)中部」(群組成員約72人)傳送含有「李人渣」等文字留言,依一般社會通念,可認對原告名譽的負面評價,足以使原告的人格及社會評價造成貶損,顯然屬侮辱他人的言語,此外,被告在特定多數人隨時均得任意瀏覽的「暖暖高(國)中部」LINE群組留言辱罵原告,顯然達到公然的程度。
法官審酌被告未能控制自身情緒,竟以不雅文字,於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LINE群組辱罵原告,足以貶損原告的名譽,所為顯然不可取,衡量被告在審理時已坦承犯行,並表示欲與原告調解及賠償的犯後態度,但因雙方就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致未能達成調解,依公然侮辱罪,判處被告罰金新台幣3000元,可易服勞役折抵,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1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