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雅 許文男 報導 / 高雄市
一名男子去年9月騎車經過高雄市前鎮區,未依規定兩段式轉彎,被兩名員警攔下來開單,男子當場情緒失控怒罵,還出手抓扯員警的衣領,今年2月,男子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2個月,到了今年7月,高雄地院再判男子妨害名譽,需賠償兩名警察各3萬元。
員警巡邏,在路口攔下這名騎機車,違規轉彎的男子,男子VS.員警說:「(這邊要待轉喔),你再抓這個我就投訴你們,抓看看太誇張了,(快點就對了),好了啦。」他不滿,情緒失控,大聲怒罵警察,甚至出手抓扯員警衣領,立刻被依現行犯逮捕,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男子騎機車,經過前鎮區班超路段,未依規定兩段式轉彎,被兩名員警攔查告發。
過程中,男子公然辱罵警察,依法移送,高雄市瑞隆派出所副所長陳俊男說:「以言語動作對警方挑釁、辱罵,警方隨即將曾民以現行犯逮捕。」今年2月,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法官認定男子出言侮辱,造成員警名譽受辱,7月判決男子,應賠償兩名員警各3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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