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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錢櫃林森店大火造成6人死亡,北檢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練台生等人,台北地院認定練台生仍有限制出境必要,日前裁定自12月17日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
錢櫃林森店民國109年4月26日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傷。台北地檢署109年10月間依刑法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過失致人於死、過失傷害等罪起訴練台生等7人;負責經營錢櫃林森店的迪廣公司也被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台北地院指出,依本案嚴重性造成多人傷亡,被告雖有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但仍有相當理由堪認練台生有逃亡之虞,考量其限制出境期間在12月16日屆滿,日前裁定從12月17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編輯:方沛清)1111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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