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張春峰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在賣場突然有七名警察不講原因,直接包圍民眾搜身,這樣合法嗎?苗栗一名男子說,他在苑裡的賣場內休息時,突然遭七名員警包圍,還被要求把口袋東西拿出來,他一一照做,向員警問發生什麼事,但對方不肯回答,直到拿出手機錄影,員警才告誡他不要亂搭訕女生,但男子認為自己沒有搭訕人,也質疑警察是非法盤查,警方解釋:當時接到報案,有人隨機搭訕女生,還疑似藏有武器,才會在現場對符合特徵,口袋中有辣椒噴霧的男子,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
七名警察將男子團團包圍,並且要求他將口袋中所有東西交出來,警方VS.當事男子說:「(口袋還有什麼東西),現在到底是怎麼樣。」男子覺得莫名其妙,但還是配合警方,拿出口袋中的手機,衛生紙和酒精,也不斷問到底發生什麼事,警方VS.當事男子說:「你們現在是無端盤查我喔,(沒有看一下而已),你們是用什麼樣的名義,你們現在蒐證我也要蒐證。」員警一直不回答,男子氣到拿出手機錄影質疑他們是非法盤查,員警才說出來意。
警方VS.當事男子說:「(因為我們接到報案),(說你在搭訕女孩子),我沒有搭訕女孩子啊,(有沒有我們不知道),(有人報案我們就來處理)。」這段影像還原了當時,男子在苑裡的賣場遇到的情況,他不滿自己只是在賣場休息,卻遭到7名員警,包圍搜身也不說明原因,質疑盤查的合法性,但警方也解釋,是接到報案,賣場內有人疑似攜帶武器在搭訕女生。
通霄警分局偵查隊長曾冠喜說:「民眾報案稱一名男子,於苑裡鎮的賣場內搭訕女子,且口袋疑似攜帶刀械危險物品,到場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經查民眾所稱疑似危險物品,為大型辣椒噴霧罐。」警方強調,當時到賣場發現男子符合報案人提供的特徵,才會上前盤查,搜身時也有取得男子同意,一切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事後男子對盤查的行為提告,也已經接受後續交由檢察官認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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