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被判刑定讞遭廢律師證書 前檢察官興訟敗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因貪污遭判刑10年定讞的前竹檢檢察官詹昭書不服法務部110年廢止其律師證書,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日前認為法務部廢止證書處分並無違誤,判詹昭書敗訴。可上訴。

詹昭書被控在新竹地檢署任內,接受污泥廠、溫泉業者請託擺平糾紛,謊稱可主導案件結果,向業者詐取新台幣73萬餘元。最高法院民國108年判處詹昭書10年有期徒刑定讞,已入監服刑。

法務部徵詢全國律師聯合會意見,於110年召開律師資格審查會後,決議廢止詹昭書的律師證書並命其返還(原處分)。

詹昭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律師法規定只有「廢證」一途,無正當理由而為差別待遇,與憲法平等原則有違,且法務部處分違反正當程序原則,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

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院日前認為法務部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判詹昭書敗訴。(編輯:李錫璋)1120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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