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一名退役中將涉與已婚廖姓女子發展婚外情,廖女丈夫提告求償。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認定退役中將與廖女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關係,侵害配偶權,判2人須連帶賠償新台幣15萬元。
判決指出,廖女與丈夫已調解離婚,這名丈夫提告主張,他與廖女自民國102年間相戀,於106年底結婚,他在108年2月底發現廖女與一名退役中將有不正當男女關係,2人親口坦承有婚外情。
判決指出,這名丈夫認為2人婚外情狀況,侵害其配偶權,並導致他在109年間與廖女離婚,提告要求2人賠償。
一審認定,2人關係親密,舉止互動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男女正常交往範圍,並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程度,情節重大,2人須賠償新台幣15萬元;案經上訴,二審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120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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