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楊蕙如在民國110年指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邊罵AZ邊偷打,遭連勝文提告求償。一審判楊蕙如賠償新台幣12萬元。二審審酌雙方社經地位、侵權受損情節等,加碼改判楊女應賠50萬元。
全案緣於,楊蕙如於110年6月間於臉書發文,指連勝文一邊罵阿斯特捷利康(AZ)疫苗一邊偷打,「如果你聽信他們各種的造謠,以為打AZ不好就不去打,就中了他們的詭計」、「他們嘴巴說要進中共疫苗,結果自己不是偷偷打AZ?」
連勝文提起妨害名譽告訴,主張楊蕙如發表言論時,他尚未施打疫苗,也未曾表示要進口疫苗,此言論明顯與事實不符;楊女未經查證即公然進行不實言論,導致大眾誤認他欲進口疫苗,並以不當方式至好心肝診所接種特權疫苗,貶損他的社會評價,名譽受損。
楊蕙如到案辯稱,連勝文確實曾批評AZ疫苗,媒體也報導連家有人未依規定施打疫苗;她並非指連勝文偷打AZ疫苗,且是針對連勝文等人言行發表意見,不構成犯罪。
連勝文事後透過律師撤回刑事告訴,但在書狀中表明僅撤回刑事告訴,並未拋棄其他權利,檢察官將楊蕙如不起訴處分。
連勝文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楊蕙如求償100萬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楊蕙如應賠償連勝文12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合議庭審酌雙方社會地位、經濟狀況、侵權情節、被害人受損程度等一切情形,今天改判楊女應賠償50萬元。全案確定。
二審指出,楊女言論將使外界對連男產生濫用特權等負面觀感,進而貶損連男社會評價,使連男名譽受損,且相關證據難認楊女在發表此言論前,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因此楊女應對連男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編輯:方沛清)1120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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