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圓富集團吸金41億案 主謀周瑞慶判14年定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5日電)自稱「台灣巴菲特」的周瑞慶主導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吸金41億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周男遭判處1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4.5億元定讞。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周瑞慶化名「陳子龍」,於民國103年起籌組圓富科技公司、千鼎資產管理等公司,並自任為億圓富集團總裁,涉嫌以多層次傳銷手法舉辦餐會、說明會,聲稱投資期間每月回本2%,保證年獲利24%,並營造公司即將上市、上櫃假象,吸引民眾投資。

檢調於105年展開搜索,周男畏罪逃亡,107年落網。檢調統計,周男涉嫌吸金的金額,高達新台幣41億元,受害者遍布全台。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周男1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9億元,犯罪所得41億元發還被害人或沒收。

案經周男、檢方上訴,二審由高雄高分院審理,改判周男15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犯罪所得20億元發還被害人或沒收。周男、檢方再上訴,案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

更一審判處周男14年徒刑,併科罰金4.5億元。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量刑妥適,日前駁回檢方、周男上訴,判處周男14年徒刑定讞,僅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撤銷發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編輯:蕭博文)11203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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