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移審 男犯嫌續行羈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李姓男子酒駕競速發生車禍,釀1人死亡,今天遭北檢起訴,成為北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北院召開接押庭,李男坦承犯罪及有找同車少年頂替等,法官傍晚裁定續行羈押禁見。

李男在庭上坦承犯罪,肇事前有喝了香檳及威士忌等,肇事時不知狀況嚴重到有人因此死亡,他酒駕肇事,當下有請同車的曾姓少年頂替獲應允。

法官詢問,為何不配合警方,還與警方發生衝突;李男說,可能是因喝酒比較激動,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他後來被警方槍擊打中大腿,他對警方逮捕過程沒有意見。

檢方表示,死者家屬指李男願賠新台幣350萬元,其中200萬元為強制險,其餘想分多期支付,但死者家屬無法接受,且李男之前有自稱幫派分子恫嚇店家的前科,以及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證人以到庭詰問為原則,李男有可能對曾姓少年及死者家屬恐嚇或串供(證),李男仍有羈押禁見的必要。

李男辯護人則表示,李男坦認犯行,並無共犯在逃,也無串供(證)之虞,另有透過家人先向死者家屬支付20萬元為喪葬費,對和解有意願,請求予以交保。

法官諭知,李男坦承犯行,犯罪嫌疑重大,他不配合警方查緝,已有逃亡舉動,且證據顯示,他有影響曾姓少年的能力,而有串供(證)之虞,本件仍有羈押禁見必要,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若不服可提起抗告。

23歲李姓男子酒駕競速發生車禍,釀1人死亡,今天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經移審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北院公開分案,由法官林鈺珍中籤,合議庭成員包括法官吳玟儒、洪甯雅。

因李男在押,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避免法官在審判前產生事先判斷,由未參與本案審理的法官處理移審訊問程序,經公開抽籤由法官吳明蒼中籤,於下午召開接押庭。(編輯:李錫璋)11203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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