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31日電)藝人陳庭妮的父親陳奕樑經營食品公司,欠稅418多萬元故意不繳,拖欠10多年,25日被送進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事後家屬表示願意代處理欠稅,今天以現金繳清,陳奕樑獲釋放。
陳奕樑經營豪嘉食品有限公司,滯欠民國95年至98年營利事業所得稅,及98年至99年營業稅,合計逾新台幣418萬元,陳奕樑不繳,反將95年度盈餘117萬多元分配給股東,國稅局96年送達稅單後,又陸續提領公司存款93萬多元,也將48多萬美元匯到澳洲等國,作為買牛肉貨款,提領及匯款金額共1675萬多元。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分署2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姓男子101年2月以妹妹為人頭另開設冷凍食品公司,憑多年經驗和人脈繼續經營冷凍食品批發業,顯示有能力處理公司欠稅,卻用自己70多歲且經濟不佳為由故意不繳。
彰化分署110年9月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陳男,法院以無管收必要為由駁回聲請,分署人員提新理由聲請管收,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裁准,陳男仍以年事已高、無謀生能力為由,不提清償方案,彰化分署為維護租稅公平正義,25日將陳男送進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
陳庭妮29日從媒體獲知消息感到十分震驚,隨即請律師安排見面討論後續事宜。彰化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陳男25日拘獲送至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後,家屬30日下午委託律師來電詢問案情,並表示願意代處理欠稅,家屬今天中午到場以現金繳清。
據了解,到場家屬非陳庭妮本人,疑為陳奕樑妹妹辦理繳清418多萬元欠稅含逾期利息,及另一筆5萬多元房屋稅。彰化分署表示,家屬繳清後迅速核發釋票,今天下午1時將釋票送交彰化看守所,陳男下午2時31分獲釋,這起欠稅案從移送執行至今14年全數徵起。
彰化分署呼籲,公司行號如有營業所得、營業行為,應依規定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勿心存僥倖、藉故不繳,否則一旦移送執行,恐遭查扣財產,甚至拘提管收,實在得不償失(編輯:謝雅竹)。112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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