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占公有財物交保 嘉市交通處長鄭君健調參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10日電)嘉義市交通處長鄭君健涉侵占公有財物罪嫌,嘉義地檢署上月23日諭知10萬元交保;嘉義市政府今天發布新人事令,鄭君健調派參議,處長一職由副處長駱際方代理。

廉政署南區調查組接獲情資,鄭君健以交通處小額公務採購名義,購買手機、平板電腦及攝影機等器物,提供給家人使用,總價值約新台幣10萬元,上月23日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檢方複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諭知鄭君健以10萬元交保;鄭君健24日向嘉義市議會請假未出席臨時會閉幕,近日鮮少出席市府會議。

嘉義市府表示,鄭君健原職交通處長,簡任第10職等至11職等,調派參議,簡任10職等至11職等,今天生效,交通處長由駱際方代理。(編輯:陳仁華)11204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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