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警涉教唆友人冒領遺失物 得手逾2萬元遭法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3日電)新北市新莊警分局今天表示,41歲呂姓警員涉教唆41歲景姓友人冒領民眾拾得報警的現金,初查共約冒領新台幣2.1萬元,全案由警方內部調查後發現,秉持不庇縱立場移送偵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指出,所轄新莊派出所去年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遺失1萬多元,員警調閱資料發現確實有民眾拾獲,但已被領走,疑似遭冒領,因此立刻向督察組回報。

新莊警分局表示,經督察組深入追查,發現疑似冒領的景姓男子與呂姓警員是好友,且呂姓警員涉嫌教唆景男冒領。

另外,新莊警分局發現,去年疑似還有2起遺失現金案與呂男、景男有關,初步調查總共冒領2.1萬元。

新莊警分局表示,涉案呂姓員警於民國108年7月調派警備隊,他利用職務之便,涉嫌侵占民眾遺失物品,涉案情節重大,全案經調查後,依貪瀆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針對呂姓警員行為,新莊警分局指出,已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將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立場,主動查處並依法偵辦。在確定檢方強制處分結果後,將召開考績會決定懲處,若被起訴就停職。未來,新莊警分局將落實各項勤業務督考制度,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編輯:戴光育)11204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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