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1日電)台灣詹姓女子與義大利籍藍姓男子為爭取女兒親權興訟,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去年裁定女童寒暑假赴義大利10天、30天,與父親共同生活,詹女提起抗告。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廢棄確定。
詹女與藍男爭取女兒監護權案,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詹女須交付女童給藍男,詹女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去年2月間駁回抗告確定。詹女向憲法法庭聲請終局裁定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的確定終局裁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判斷,牴觸憲法保障未成年子女人格權及人性尊嚴意旨,判決原裁定應予廢棄,發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廢棄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去年11月間裁定,自今年1月起,女童於平日及寒暑假未同住期間可與父親視訊會面1次,並利用寒暑假時入境義大利,與父親及親屬在義大利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
詹女不服提起抗告,並聲請停止執行。最高法院日前裁定,仍然維持女童平日及寒暑假未同住期間可與父親視訊會面1次的部分,但寒暑假與父親於義大利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部分,裁定廢棄確定。女童不必於寒暑假前往義大利與父親生活。(編輯:李錫璋)11204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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