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墜樓亡 2嫌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5日電)在超商工作的30歲丁姓男子在台南永康一棟13樓墜樓身亡,因身上有槍傷,永康警方查出6人涉案傳喚到案。南檢訊後聲押其中2人,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6人到案後,全案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為21歲的曾男、33歲劉男,涉犯刑法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嫌,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7歲方女新台幣5萬元交保,28歲陳女與22歲高男均以3萬元交保;17歲何姓少年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台南地方法院下午發布訊息指出,檢方聲請書所載犯罪事實,有被告供述及證人證詞,且有超商監視錄影畫面等證物佐證,足認曾、劉2人嫌疑重大,參酌被害人所受槍傷及墜樓經過不明,且尚有共犯未到案,案發後被告等人有共同刪除手機資料滅證行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丁男3日中午墜樓身亡,轄區台南市永康警分局獲報封鎖案發現場,並在丁男身上發現槍傷,朝他殺方向偵辦。經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查出21歲曾姓男子在案發前與丁男一起上樓,案發後坐上另名男子騎乘機車離開。

警方追查後6人陸續到案,但都否認涉案。警方調查發現,丁男2日晚上曾被關在超商倉庫中限制自由及凌虐,但並未找到涉案槍枝,到案嫌疑人也都否認擁槍。曾男警訊中宣稱丁男是自己墜樓,全案訊後昨晚依殺人、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

丁男母親3日接獲消息前往案發現場時難掩悲傷,面對媒體詢問表示,兒子疑有債務問題,1年前離開雲林老家,但未告知去向。直到昨天才知兒子借住台南親戚家,並在一家超商工作,疑遭超商店長懷疑經手貨款時手腳不乾淨要求賠償,希望檢警調查清楚。(編輯:孫承武)11205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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