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遭槍擊丟包醫院不治 2嫌收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0日電)台南市徐姓男子8日凌晨遭槍擊後被人開車載到醫院急診室門口丟包,經急救仍不治,台南地檢昨天向法院聲押2名涉嫌的林姓男子,台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2人都羈押禁見。

檢警專案小組於案發後掌握相關嫌疑人身分,8日下午先拘提涉嫌提供涉案車輛的周姓男子到案,開車載徐男到醫院丟包後離去的28歲林姓男子及22歲林姓男子,則在8日晚間投案,並交出1把手槍。

經檢察官訊問,認為2名林姓被告涉犯殺人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周男以新台幣7萬元交保。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其中一名林姓被告僅承認持有槍彈犯行,否認殺人犯行,所述犯罪動機、犯罪經過及共犯分工情形與同案被告供述內容仍有出入,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另一名林姓被告否認犯行,供述內容與同案被告有出入,且所持槍彈來源尚有待釐清,又尚有共犯及證人未到案,也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陳仁華)11204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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