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曾潑漆香港藝人何韻詩而遭判刑的統促黨前主委胡志偉,另涉嫌圍標台北市都發局的出租國宅消防維護採購案。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起訴胡男等人。
根據北檢起訴書,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於民國108年1月3日辦理「出租國宅社區108年度消防安全設備保養檢測維護申報」勞務採購案,預算為新台幣134萬1043元,第1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
胡志偉是大陳消防安全有限公司負責人,也是鴻輝防災實業社、普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時任中華統一促進黨自忠黨部主委、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曾於108年「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遊行朝香港藝人何韻詩潑漆;洪姓男子為弘昌消防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北檢與廉政署獲報,胡男明知大陳、鴻輝、普胤等公司均未具備「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為取得北市都發局國宅消防維護案,涉嫌利用洪男名下具有消防安檢合格證書的弘昌公司名義投標。
起訴書指出,胡男、洪男等人於民國108年1月間謀議並擬定「借牌費3萬元、代開發票合約價10%、簽證費每棟3000元」的條件做為對價,由胡男借用弘昌公司名義以98萬多元投標,並以鴻輝、普胤等公司來圍標。
都發局檢查胡男等人的投標文件時,認定鴻輝、普胤未檢附消防安檢合格證書,弘昌未填寫投標總價,均被判定為不合格標,並發現投標單號碼連號,認定有「不同投標廠商間的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因此將標案廢標。
都發局於108年2月間再次公開招標,胡男等人再度使用弘昌公司名義並以84萬多元投標,經都發局開標後,僅弘昌1家公司投標,審標後判定合格,因此決標。
檢察官認為,胡男、洪男等人影響採購的公正性及公平性,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以詐術或其他非法的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未遂、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編輯:蕭博文)112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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