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汽車停於斑馬線未禮讓行人 警方:檢舉就開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8日電)台中市一輛休旅車停在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通過時不只未禮讓還前進碰觸到行人,全程被拍下影片在網路流傳,台中市警方今天表示,只要接獲民眾檢舉就依法開罰。

根據網路上流傳影片顯示,15日在西屯區西屯路二段與寶慶街30巷口,有1輛休旅車,車頭就停在行人穿越道上,一名男子要通過行人穿越道,經過車頭時,駕駛突然往前開動,車頭碰觸這名行人。

影片中只見行人被車頭碰到後一陣驚嚇,還好男子沒有跌倒,一臉驚恐看了一下駕駛後,即往前通過行人穿越道,而這輛休旅車也跟著開走。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指出,根據影片內容,駕駛將車子停在行人穿越道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而未禮讓行人部分則可開罰3600元。但此案警方還未接獲民眾檢舉或報案,只要7天內接獲檢舉即可根據法令規定開罰。(編輯:黃世雅)11205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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