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三星鄉長李志鏞遭押提抗告 高院駁回確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犯貪污案,不服宜蘭地院裁准羈押禁見,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晚認定他涉犯重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駁回抗告確定。

三星鄉公所先前辦理「米香節」等觀光活動,疑似洩漏標案內容並收受回扣,涉嫌圖利特定廠商得標獲利。

宜蘭地檢署日前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到公所等地搜索,約談李志鏞與鄉公所人員、廠商等人。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李志鏞涉嫌重大,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認定李志鏞犯嫌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等裁准。(編輯:李錫璋)11205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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