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5日電)字節跳動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曾遭媒體揭露,疑為北京字節跳動公司在台分公司,案經檢方偵辦後,排除由中資設立,公司陳姓負責人被查出涉挪用公司資金,經匯回款項,獲檢方緩起訴。
中國短影音平台抖音所屬的北京字節跳動公司,去年底遭媒體揭露疑在台中市東區十甲路一棟社區大樓設立台灣分公司,引發外界關注;北京字節跳動公司曾發布聲明說明,該公司與北京字節跳動公司無任何關係。
台中地檢署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全案經調查後,查出設址於台中市東區十甲路的字節跳動台灣股份有限公司,並無中國地區資金往來,因此排除由中資設立。
但檢方指出,字節跳動台灣公司負責人38歲陳男,涉嫌於民國111年11月25日,將公司資金新台幣215萬元領出做為己用,其中201萬元購買債券基金理財產品,損害公司其他股東權益,涉犯刑法侵占罪。
案經檢方偵辦後,陳男坦承犯行,陸續將215萬元匯回公司帳戶,並取得公司股東諒解,檢察官審酌陳男無前科,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5萬元。(編輯:卞金峰)11205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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