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辦毒品案涉違法搜索 南檢將傳喚3名派出所長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8日電)台南市警局第四分局今年3月查緝毒品案,送辦藏毒的梁姓男子,但台南地方法院認定違法搜索,台南地檢署將傳喚當時在場的3名派出所長。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安平派出所林姓所長3月間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安平區路口攔查騎機車違規右轉的39歲梁姓男子,梁男隨即聯繫65歲的父親到場。

警方表示,當時梁姓父子同意打開梁男黃色背包讓警方查看,雙方都發現背包藏有注射針筒;梁父立刻奪走背包夾在腋下,拒絕警方繼續查看;林姓所長請求線上警力支援,華平派出所高姓所長、育平派出所吳姓所長等人陸續趕到現場。

警方認為當下情況急迫,犯罪證據有遭湮滅藏匿之虞,逕行搜索梁父夾於腋下的黃色背包,查獲1包安非他命、1組毒品吸食器及1支注射針筒,當場逮捕梁男,梁男尿液也出現毒品反應。警方訊後依毒品罪嫌送辦。

不過,台南地院以「警察發動逕行搜索,客體限於『處所』,適法有誤,予以撤銷」,裁定駁回;南檢也認為警方有違法搜索之虞,將傳喚3名所長接受調查。

市警四分局表示,警方將依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提供協助及委任律師,未來也將精進警員執法技巧,要求處理任何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嚴正執法,注意執法程序。(編輯:黃世雅)11206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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