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凍男有傷病仍犯下多起槍砲案 北院裁定羈押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有漸凍症的陳姓男子疑擁槍自重,台北市警方將他查緝到案,檢察官聲請羈押。台北地院認為,陳男身上雖有傷病,109年迄今仍犯下多起案件,尚非有立即生命危險,今天裁定羈押。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日前接獲情資,指陳男擁槍自重,立即與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等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昨天將陳男查緝到案,並起獲長槍、短槍各2把、子彈50餘發、防彈衣2件、毒品安非他命和海洛因數十包,以及毒品分裝設備等證物。

專案小組還在陳嫌男住處發現1枚疑似土製爆裂物,封鎖現場並通知防爆小組到場處理,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將陳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凌晨將陳男聲請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陳男涉犯重罪,且居無定所,於查獲時正準備搬家,又另案遭通緝,足認有逃亡的事實;此外,陳男已有多件槍砲前案,本案又遭查獲持有槍砲,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陳男雖然是漸漸症患者,法官認為,陳男身上雖有傷病,但自民國109年迄今仍犯下多起案件,且於本案遭警查獲時,尚有企圖脫逃之舉,足見陳男所述疾病尚非有立即生命危險,可由看守所內醫護人員追蹤病情,也可以戒護就醫。

北院審酌陳男持有槍砲及子彈數量甚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裁定羈押。

據指出,陳男雖罹患漸凍症,曾因槍砲罪被判刑4年及5年6月徒刑,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檢方曾經聲押陳男獲准,不過,陳男離開看守所後仍繼續犯案。警方5月間另案逮捕陳男時,雙方發生槍戰,陳男因腹部和右大腿中彈落網送醫。(編輯:張銘坤)11206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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