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司改進行式1(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日電)檢察總長邢泰釗為已故銀行經理諸慶恩非常上訴,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邢泰釗說,翁茂鍾為求官司解套,不當接觸司法人員,讓諸慶恩受到不對等待遇,妨害司法公正罪有制定的必要性。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表示,諸慶恩依法追討債務,翁茂鍾卻找調查員吃飯,之後調查局接獲檢舉,指諸慶恩涉偽造文書;最高法院審理諸慶恩案期間,當時陪席法官石木欽更與翁茂鍾見面、餐敘及球敘9次。
邢泰釗指出,從偵查到判決,從調查官、檢察官到法官,翁茂鍾的關係好到不可思議,讓諸慶恩受到不對等待遇,被迫獨自面對官司,抑鬱而終;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不能讓人把司法當成兒戲,因此妨害司法公正罪有制定的必要。
在司法界資歷超過30年的邢泰釗強調,深惡痛絕違法關說、破壞社會制度的人,司法是永無止境的進步,身為司法人員要交際單純並懂得自我控制,建立司法公信力很不容易,必須要有道德勇氣,整體社會才會進步。
這起被監察院形容為現代版「百官行述」的翁茂鍾案,涉及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等眾多司法檢調高層。翁茂鍾為求官司勝訴,長期透過飲宴、送襯衫或禮品等方式打點檢警調司法人員。
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原本負責強制執行當時翁茂鍾擔任總經理的怡華公司,卻於民國88年間遭檢舉偽造定存單。
諸慶恩一審無罪,二審改判4月,91年上訴到最高法院,於翌年病故;最高法院就檢方上訴改判不受理,另諸慶恩上訴部分,以不得上訴為由駁回。
諸慶恩家屬倍感冤屈,台灣高等檢察署召開多次專案會議,認為諸慶恩案偵審期間,相關司法人員與翁茂鍾不當接觸,綜合卷證後認為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因此聲請再審。
時任高檢署檢察長的邢泰釗當時說,希望為諸慶恩恢復人世間名譽,願在天之靈得到安息;蒞庭的高檢署檢察官陳佳秀(現為澎湖地檢署檢察長)則說,本案起於翁茂鍾與司法人員不當往來造成「失衡的天平」,諸慶恩含冤而死。
高檢署為諸慶恩聲請再審,遭法院駁回確定。邢泰釗升任檢察總長後,去年12月為諸慶恩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力爭無罪判決,最高法院今年1月分案審理中。(編輯:蕭博文)11207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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