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議長劉陳昭玲涉貪 1000萬元交保

澎湖議長劉陳昭玲涉貪 1000萬元交保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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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澎湖縣5日電)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與機要秘書陳淑美涉貪遭起訴,澎湖地院合議庭今天認為2人羈押3個多月,已坦承收賄犯行,裁定劉陳昭玲以新台幣1000萬元、陳淑美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

劉陳昭玲等人涉貪案,澎湖地檢署歷經近4個月密集偵查,昨天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今天移送澎湖地院審理,由庭長李宛玲擔任合議庭審判長審理,劉陳昭玲與陳淑美2人都由辦護律師陪同出庭應訊。

劉陳昭玲對於自民國106年至110年度,在澎湖車船處預算、人事案、文光國小校護、消防局、衛生局等人事,基於職務上行為收受收受賄賂,指示陳淑美向車船處、教育處、消防局、衛生局等施壓,要求購買15萬元皮包和交付36萬、及100萬、15萬元和10萬元關說人事費之對價,都承認賄賂犯行;陳淑美大部分承認起訴書所載的事實。並已於今年2月間檢調單位發動搜索後,將其6案所得的賄款176萬元退還給各行賄人。

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指出,院方對於2人具保或續押沒有意見,但今年2月發動第一波搜索行動時,因人力有限,並沒有要求返還賄款,但被告等人都事先取得偵查報告內容,在洩密對象不明,足見在審判仍然存在洩露司法審判進度的風險,要求嚴肅看待,陳淑美辨護律師則表示,洩密者是直接和劉陳昭玲聯繫。

澎湖地院合議庭認定2人已坦承收賄犯行,羈押3月餘已有警惕之效,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無繼續羈押必要,裁定劉陳昭玲1000萬元、陳淑美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定期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劉陳昭玲的丈夫劉崇保在裁定後,立刻準備了1000萬元到地院辦理交保,劉陳昭玲經3個多月的羈押期,足足瘦了8公斤,但走出地院時,精神狀況還算良好。(編輯:郭諭儒)11207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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