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6日電)台開董事長邱于芸積欠金管會72萬元罰鍰,遭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收案後立即查封邱女不動產、扣押存款債權與股票,邱女得知後隨即向金管會清償全數罰鍰。
台北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邱于芸為台開公司董事長,因台開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期限內補行公告申報民國110年度、111年度第1季、111年度第2季及111年度財報,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罰新台幣72萬元罰鍰。
金管會多次催繳未果,今年6月9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官為免邱于芸有移轉、處分相關財產之虞,立刻查封邱于芸名下的台北市光復南路的不動產,並扣押邱于芸的銀行帳戶、證券帳戶。
台北分署表示,邱于芸一收到查封公文後,擔心銀行帳戶遭到扣押,會連帶影響公司營運與融資信貸,立刻向金管會繳清罰鍰,並於7月4日將清償文件交給台北分署。(編輯:蕭博文)11207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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