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3日電)台北市內湖區某民宅發生情殺案,報案人廖姓女子及高姓男子佯稱死者自殘。士檢偵查後認定高男持刀殺人,今天依殺人罪起訴,將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廖女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全案起於,台北市安康路某民宅於今年3月21日深夜傳出命案,警消派員到場發現,傷者潘姓男子意識不清,頸部及手部有多處刀傷,送醫後仍傷重不治。
警方到場時,報案人廖女、高男自稱情侶,聲稱死者潘男與廖女起口角後拿刀自殘。但廖女、高男之後改口,供稱因廖女分別與高男、廖男交往,潘男當晚前往廖女住處,雙方爆發爭執,潘、高2人拿刀互砍,高男持刀將潘男刺傷。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定,高男獨自行凶並向廖女提議串供,因此依殺人罪提起公訴;另外,檢察官認定在場的廖女未參與犯行,處分不起訴。
國民法官新制今年1月1日起施行,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凡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法庭上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
士林地檢署指出,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除少年犯、毒品案件外,檢察官起訴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應行國民參與審判,因此本案為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編輯:蕭博文)11207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