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國民法官出爐 7/24審理酒駕致死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新北19日電)台北地院今天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年齡介於31歲到70歲,職業跨設計業、公務員與法律服務業等。6名國民法官24日起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酒駕致死案。

23歲李姓男子去年酒駕競速,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發生車禍,造成1人死亡。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依酒駕致死罪起訴李男,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由法官林鈺珍、吳玟儒、洪甯雅組成合議庭審理。

北院表示,由審、檢、辯於35名到場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將於21日上午10時宣誓,並於24日上午9時10分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

根據北院資料,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中,共4女、6男;31歲至40歲有1人、41歲至50歲5人、51歲至60歲1人、61歲至70歲3人;職業橫跨設計業、電信業、資訊業、貿易業、金融業、法律服務業,也有退休與公務員。教育程度方面,從高中畢業到碩士都有,其中以大學畢業5人最多。

依國民法官法,勞工擔任國民法官,任職公司應給予公假,薪水照付,開庭日法院另支付每天新台幣3000元日費,若超過晚上6時後加班,每小時加付500元。選任程序則是日領1500元、晚間加班每小時300元。

依司法院網站資料,國民法官制度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一起審理。有罪要有6票以上同意,且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都要有同意票。量刑部分,判處死刑要有6票以上同意,非死刑要有5票以上同意,且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都要有同意票。(編輯:孫承武)11207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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