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新北市消防局蔡姓夫妻涉勒索麥當勞天價賠償未遂遭起訴,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刑1年2月,二審今天改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判夫6年6月、妻5年2月。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期間,蔡姓男子於庭上播放兒子受傷後在病床上哭泣的畫面,強調這是他們和麥當勞鬥爭的原因,反控麥當勞以假證據誣陷他們夫妻,請求法院判決2人無罪。
麥當勞委任律師則說,檢警在蔡姓夫妻家中、辦公室扣到消防安檢資料,2人登錄安管系統紀錄也高達300多筆,2人至今沒有悔意,請求應好好制裁,擔心產生模仿效應,建請依法重判。
全案緣於,桃園地檢署起訴指出,蔡男與黃女於民國106年3月間,他們的幼子於土城區麥當勞裕民店2樓遊戲區嬉戲摔落,造成手骨折;夫妻利用職權查詢麥當勞分店安檢紀錄等,要求麥當勞賠償新台幣7060萬元,但未得逞。
桃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等罪起訴蔡姓夫妻。一審桃園地方法院認為僅構成恐嚇取財未遂,判夫妻各1年2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編輯:方沛清)11207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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